關於在武漢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提案
時間:2016-03-09 08:42
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以立法形式批準在北京、上海、廣州三市設立知識產權法院。一年多來,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有序開展,審判權運行機制更加合理,審判工作卓有成效,知識產權司法的權威性、公信力、影響力日益擴大,為提升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優化區域知識產權保護環境提供了有力支撐。
堅持創新發展,提高發展質量和效益,是“十三五”我國發展的核心要義。在工作基礎好、專利申請量大、科技創新能力強的城市設立知識產權法院,是形成促進創新的體制的重要內容。作為我國三大智力密集區之一的武漢市具有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基礎和條件。一是武漢科教資源豐富、創新活躍度高、經濟實力雄厚、產業特色明顯。武漢地處我國經濟地理中心,居長江經濟帶與絲綢之路經濟帶的戰略交匯處,也是長江黃金水道和京廣鐵路大動脈的中路節點,區域影響力大,是我國重要的工業基地、科教基地,中部地區的金融、商貿、物流和信息中心,擁有1個國家級自主創新示範區、1個國家級開發區。2009年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被國務院批準成為全國第二個“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2010年又被批準為全國首個“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園區”。2012年武漢獲批成為全國第一個國家知識產權示範城市。眾多國家改革試點示範的疊加實施,為武漢在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方面積累了大量的經驗。二是武漢在知識產權案件審判方面有成熟經驗和基礎條件。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知識產權庭是全國最早設立的知識產權庭之一,近幾年來,武漢市兩級人民法院近兩年審結各類知識產權案均在4200多件,案件涉及專利權、商標權、著作權、植物新品種權、網絡域名權、計算機軟件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糾紛和職務科技成果完成人獎勵報酬等糾紛;另外,2015年還有3起案件分別入選年度“中國法院10大知識產權案件”和“50件典型知識產權案例”。多年來的知識產權司法實踐,為知識產權審判積累了大量的司法實踐經驗,培養了一批知識產權審判人才。三是武漢具備設立知識產權法院的人才保證。武漢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等國內重點大學的知識產權教學科研水平處於國內高校前列,積累了一大批教學科研人才和成果。
目前,我國在中部地區還沒有設立知識產權法院,不能滿足這一區域科技創新快速發展,加強知識產權案件審判,保護知識產權創新成果的迫切需要。建議:
1、依托武漢東湖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在武漢市設立知識產權法院。輻射中部地區和長江中遊城市群,發揮司法保護的主導作用,提高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健全技術創新激勵機制,為全面創新改革試驗提供堅實的保障。
2、配套開展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從北京、上海、廣州3市知識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看,基本覆蓋了知識產權保護的所有領域,屬於知識產權全領域的司法管轄,而我國知識產權行政管理一直采用部門管理的模式,人為地割裂了各類知識產權之間的有機聯系。建議在武漢設立知識產權法院基礎上,配套開展知識產權行政管理體制改革,設立知識產權綜合行政管理部門。
3、加強知識產權司法審判人才隊伍建設。建議國家統籌考慮,制定人才培養和引進計劃,通過選拔、培養、引進等方式,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人才隊伍建設,為知識產權法院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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